疏勒县人民法院成立于1950年3月27日,位于疏勒县疏勒大道174号,辖区面积2394.8平方公里,耕地面积69.75万亩,辖3镇12乡,218个行政村,总人口39万人。
法院现设8个内设机构,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刑事审判庭、民事审判庭、行政审判庭(综合审判庭)、执行局、政治部、综合办公室(司法法警大队)、审判管理办公室。6个基层人民法庭(罕南力克人民法庭、牙甫泉人民法庭、阿拉力人民法庭、塔孜洪人民法庭、洋大曼人民法庭、阿拉甫人民法庭)。
全院中央政法编制83名,工勤编制3名。现实有干警74人:中央政法编制人员71人,工勤人员3人。其中,少数民族干警45人,汉族干警29人。男干警52人,女干警22人,硕士研究生2人,本科学历52人,大专学历20人。员额法官25人,占全院总人数的35.2%;在职党员54人,占全院总人数的72.9%。
近年来,疏勒县人民法院在县委的领导、县人大、政协的有力监督、政府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和喀什地区中级人民法院的精心指导下,深入贯彻落实群众路线教育,坚持“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件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工作目标,紧紧围绕“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工作主题,践行“司法为民”宗旨,积极开展“两学一做”和“不忘初心 牢记使命”专题教育活动,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全面加强队伍建设,团结奋斗,开拓进取,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积极推进司法改革,牢固树立能动司法理念,服从大局,找准定位,与时俱进,扎实工作,努力开创法院工作新局面,为维护辖区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和优质的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