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疏勒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成功调解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
2021年7月18日,艾某向巴某借款1万元,双方约定还款期限与逾期利息。还款期限届满后,艾某向巴某借款利息一直未能偿还,多次催讨未果,巴某遂诉至法院,主张1万元及其的逾期利息。
收到案件后,承办法官了解到原告巴某与被告艾某原本是长期经济来往关系,案件具备调解基础,便组织双方进行庭前调解。承办法官运用丰富的案件审理执行经验,先耐心疏导被告情绪,向其阐释法律相关规定,并以情相劝,双方既然是老熟人,调解能更好化解双方矛盾。同时,承办法官也积极与原告进行电话沟通,细致分析案情,告知其通过调解方式解决矛盾,时间短、成本低,引导原告放下心中郁结,与被告握手言和。
最终,在承办法官的耐心引导下,双方达成了调解协议,由被告艾某当场兑现支付1万元,双方对此案再无争议,矛盾圆满化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