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6月是全国第二十一个“安全生产月”。6月18日,疏勒县人民法院第四党支部组织党员干警开展第二十一个全国“安全生产月”宣传活动,全体干警围绕“遵守安全生产法当好第一责任人”为主题,主动靠前到喀什鲁疆情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新疆西域鲁农商贸有限责任公司等三家民营企业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宣讲,通过专题宣讲,加强安全生产警示教育,着力为企业发展提供优质的司法服务。
活动中,党员干警以安全生产典型案例进行“以案释法”“以案普法”,通过加大对近几年以来发生的典型案例解读,让企业员工了解掌握相关法律法规,用身边的事教育身边的人。党员干警详细了解企业的生产经营情况以及当前存在的安全生产问题,并为该企业分析问题原因,理清解决思路,引导企业进一步增强抵御风险的能力,促进企业健康有序发展。
同时针对企业在签订买卖合同、用工合同及经营过程中遇到的法律问题进行现场解答,对企业提出合理化建议,帮助企业防范经营风险,提高员工对安全生产重要性的认识。
活动中企业负责人纷纷表示,对法院一直以来公平、公正、高效审理案件,为企业提供了优质的诉讼服务,保护了企业合法权益,推动了企业良性循环。
为更好的企业发展壮大保驾护航,还为该企业举办专题法治宣讲,认真解读劳动合同、劳动者权益、产品质量、安全生产等方面的法律知识,帮助企业员工提高自我防控风险意识, 推动“为群众办实事活动”走深走实,真正用实际行动为优化营商环境主动靠前服务。
下一步,疏勒县人民法院第四党支部将继续坚持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的工作理念,不断延伸审判职能,多元化解涉企纠纷,开通绿色通道,公平高效审理好涉企案件,为企业健康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