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扎实推动政法队伍整顿及党史学习教育走深走实,落实“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提高为人民服务意识,营造遵法学法守法的良好氛围。疏勒县人民法院第二党支部干警利用节日期间走访塔尕尔其乡1、4、5村开展 “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
走访活动中疏勒县人民法院干警向群众集中宣讲“民法典”总则编、婚姻家庭及侵权责任的相关内容,特别是婚姻家庭中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20周岁;直系血亲或三代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承担的法律后果等结合身边发生的案例详细讲解。
干警到田间地头帮助结亲户拔草、刷葡萄架,入户帮群众清洁庭院卫生,在谈话过程中了解到结亲户与在外长期打工的孩子很久未曾见面,干警立刻使用微信接通视频让其家人面对面视频通话,使其放心、安心。
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法律宣讲活动、解决群众困难诉求,是疏勒县人民法院进一步深化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开展诉源治理的举措,也是践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宗旨的有效途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