疏勒县人民法院把非诉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大力加强“枫桥式法庭”建设工作。
疏勒县人民法院基层法庭积极与乡镇司法所、派出所以及民政部门进行对接,联合调解基层矛盾纠纷,将矛盾化解在基层。同时加强对基层人民调解员的业务培训、做好诉前调解工作并对符合法律条件的案件纠纷及时进行司法确认,保证当事人“少跑路”,让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得到法律保障。目前已初步形成驻村调解员、村多元化解工作室+法官参与指导的调解工作机制,就地化解矛盾150余起,司法确认60余件。
今后,疏勒县人民法院将进一步加强基层法庭诉前调解工作,充分发挥智慧法院建设成果,积极通过“云庭审”、“智慧法庭”、“人民调解平台”等信息化手段,灵活运用“多元调解”工作机制,开展审判工作,有效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避免当事人“诉累”,保障乡镇各类矛盾化解在基层,为乡村振兴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