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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门执行促和解 司法为民暖人心

发布时间:2020-09-21 20:13:58


9月21日,疏勒县人民法院执行法官来到年近八旬申请人任某家中,送去执行案款5万元,并促成双方人达成执行和解,两起近五年的民间借贷纠纷案顺利执结。

申请人任某与被执行人段某系朋友关系。2015年2月,段某分两次向任某借款26万元,并承诺于2015年3月底前偿还。还款期限届满,段某一直未向任某履行还款义务,经多次催要,仍拒付,故任某诉至法院。经法院调解,段某承诺分期履行还款义务。但调解生效后,段某仍未履行还款义务,2020年4月,任某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案件执行过程中,执行法官穷尽执行措施,仍未查找到被执行人段某可供执行财产及时对被执行人采取限制高消费措施,但段某表示其因投资化工厂失败,目前确无能力偿还借款执行法官并未放弃对案件的跟进不定期通过全国法院网络查控系统核查被执行人财产线索不断与被执行人段某及其儿子沟通,敦促其履行义务并告知其拒不履行义务的法律后果。在执行法官的不懈努力下,被执行人段某及其儿子终于认识到错误及问题严重性,9月21日,段某儿子同意先筹措5万元偿还申请人,对剩余案款在一年内分期还清。了解到申请人任某已经79岁,行动不便,无法自己前来领取执行款,无人前来代领执行法官自行驱车前往任某家中5万元执行款送到申请执行人手中。并促成双方当事人当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两起历时多年的纠纷顺利化解。

近年来,疏勒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在工作中不断强化善意文明执行理念,将司法为民举措落实到具体工作中,最大限度减轻了当事人诉累,让困难群众尽享司法温暖和便捷服务实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最大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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