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2日,疏勒县法院集中学习李雪红同志先进事迹,全院在家干警参加了此次学习。
会上,由该院党组书记王东同志宣读了中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党组《关于追授李雪红同志“全区法院优秀共产党员”荣誉称号的决定》、《关于追授李雪红同志“自治区优秀人民法官”荣誉称号的决定》、《关于开展向李雪红同志学习活动的决定》,并宣讲了李雪红同志的先进事迹。
李雪红同志生前系玛纳斯县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管理办公室主任。2019年11月2日因病医治无效去世,年仅49岁。在27年的审判工作实践中,审理各类案件3000余件,所办案件无一超审限、无一投诉、无一错案,充分彰显了人民法官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职业品格,在生命的最后2个月依然以乐观坚强的态度坚持回到岗位工作,在生命弥留之际依然不忘上交第四季度的党费,捐献自己的眼角膜使2人重见光明。集中体现了一名优秀共产党员高风亮节的政治品格。
会议要求,全院干警要将学习李雪红同志的先进事迹与学习张富清、黄文秀等优秀共产党员的先进事迹结合起来、与“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结合起来、与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结合起来、与学习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结合起来,借此学习之机,认真查摆自身在作风建设方面还存在的突出问题,从办理任何一个案件不超审限做起,从写好每一份裁判文书做起,将主题教育成果转化落到实处, 以作风转变推动审判工作高质量发展,树立新时代人民法院干警的良好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