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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条上四种落款有区分,写错会出大事!

  发布时间:2017-07-19 12:39:06


    民间借贷是一种资源丰富、快速便捷的融资手段,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银行信贷资金不足的矛盾,促进了经济的发展。但是民间借贷具有随意性和风险性,若借款条据上没写清楚,容易引发矛盾,甚至诉至法院也没办法解决。

    一般借条会出现的身份有四种:借款人、保证人、见证人、法定代表人。落款问题可能直接影响法院的认定,因此该问题十分重要,一般认定规则为:一、落款注明借款人并签名的,在其正下方签名可以认定为共同借款人,要承担还款责任。二、落款注明借款人并签名的,在其较远距离空白处签名,一般只能认定为见证人,不承担还款责任;如果真是见证人,在借款人下方签名一定要注明见证人,否则极可能被认定为共同借款人,承担共同还款责任。三、在借条上签字但没有注明保证人身份的,不承担保证责任;如果出借人在要求保证人签字时应当注意要求其注明保证人身份。四、法定代表人签名在借款人处签名但未注明法定代表人身份的,很可能被认定为法定代表人与公司为共同借款人。

    综上所述,以借条的形式的民间借贷在生活中广泛应用,其落款应根据实际情况注明清楚,防止发生不必要的纠纷。上述规定为一般规则,不排除有具体案件情节影响法院的认定结果。

责任编辑:盛晓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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