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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徒工死于汽车尾气 修理厂承担全部责任

  发布时间:2017-06-21 11:41:46


    2016年12月14日,年仅18岁的迪某生命永远定格在了这一天,这一天他刚当上学徒工,在修完一辆汽车后睡去却再也没有醒来。近日,迪某的父母将汽车修理厂诉至法院,要求赔偿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等各项费用255597元。

    该案经审理查明,2016年12月13日晚,迪某配合汽车修理店的负责人江某及修理工张某、艾某在修理车间内修理车辆直至2016年12月14日凌晨5点左右才将车辆修好,因修理车间内的炉火已熄灭,江某、张某、艾某三人便在修好的车内取暖休息,迪某在车旁的小床上休息,其间车辆一直处于启动状态,持续不断的排出汽车尾气直至2016年12月14日上午10点左右,车内休息的三人出来将车辆熄火,发现迪某还在熟睡,未叫醒他。中午14点30分左右,负责人江某的父亲来送午饭,叫迪某起来吃饭时,才发现迪某已无呼吸,遂报警。经法医鉴定,排除迪某暴力性、损伤性死亡;其血液中碳氧血红蛋白含量为40%,系生前吸入过量的一氧化碳中毒死亡。

    被告汽车修理厂坚持认为吸入汽车尾气不会致死,迪某的死亡系自身体质原因,应属意外事件,修理厂在整个事件中并没有过错,对迪某的死亡亦不能预见,不同意承担赔偿责任,仅同意适当的补偿。

    法院经查明事实后认为,迪某在被告汽车修理厂学习修理,在修理车间休息期间,因连续五小时以上吸入未熄火车辆排出的一氧化碳中毒后死亡,被告汽车修理厂具有过错,应对死者迪某死亡的后果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因迪某系农村户口,法院依法支持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等费用229295元。目前,该汽车修理厂正在通过各种途径筹措赔偿款。

    法官提醒:汽车尾气对人体的危害极大,其中含有的一氧化碳等有害物质如吸入过量会在不知不觉中致人中毒死亡。提醒各汽车修理厂及有车一族重视汽车尾气的危害,注意透气通风,千万不要在密闭空间长时间启动车辆,以免发生类似的悲剧。

责任编辑:盛晓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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